| 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
| 政策文件信息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常宁市教育局制发或牵头起草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常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
| 政策文件信息 | 其他政策文件 | 由常宁市教育局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公开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常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
| 机构职能信息 | 机构信息 |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常宁市教育局法定职能,以及机关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常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
| 机构职能信息 | 领导信息 | 常宁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简介、工作寸照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常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
| 规划信息 | 规划计划 | 常宁市教育局年度性工作规划计划和成果总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常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
| 公务员招录 | 公务员招录 |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录用结果等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七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信息 | 根据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进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决算、支出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和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对部门预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区分处理,将不涉密内容公开。公开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上一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www.etxice.com/zwgk/szfbmxxgkml/jyj/czxx/index.html | 政府网站 | 批准(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常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
| 政府采购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 | 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第二部分第(一)条第4点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财务股 |
| 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 | 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主体、收费对象、收费范围、计费(量)单位和标准、收费频次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财务股 |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及其答复意见经审查可以公开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1号)第十三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在答复代表和提案者后一个月内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部门 |
| 行政处罚 | 教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 | 教育领域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十七)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处罚自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法规股 |
| 政务服务 | 教育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 | 常宁市教育局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自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常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
| 重大建设项目 | 教育领域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教育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名称、审批、核准、备案和批准结果信息,实施过程、结果和社会效果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项目管理部门 |
| 应急管理 |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教育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发布的预警信息和事件应对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第二十八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 业务事项 | 教育督导信息 | 教育督导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1号)第五十一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教育督导部门 |
| 业务事项 | 高等教育 | 高等教育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等信息;直属高校招生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第三部分第(三)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高等教育管理部门 |
| 业务事项 | 职业教育 | 职业教育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等信息,公开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第三部分第(三)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2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职业教育管理部门 |
| 业务事项 | 特殊教育 | 特殊教育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第三部分第(三)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特殊教育管理部门 |
| 业务事项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第三部分第(三)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学前教育管理部门 |
| 业务事项 | 义务教育 | 义务教育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国办发〔2018〕10号)第三部分第(三)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义务教育管理部门 |
| 业务事项 | 民办教育 | 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审批程序,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1号);《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第三部分第(三)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民办教育管理部门 |
| 业务事项 | 学生资助 | 学生资助政策及资金使用管理等信息;教育扶贫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重要信息 |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第一部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2018〕2号)第三部分第(六)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 业务事项 | “高效办成一件事” | 涉及教育系统牵头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行政审批股 |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常宁市教育局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政府网站 | 每年1月31日前发布。 | 常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常宁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政府网站 | 每年1月31日前发布。 | 常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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